屹通新材: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

2023-08-21 16:48:49 来源:证券之星

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

  我们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独立董事,根据


(资料图)

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23 年修订)》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 2 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等相

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,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及《杭州屹通

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,现对公司

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对公司 2023 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

的独立意见

 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对 2023 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

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,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二、对公司《2023 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的独立

意见

  经核查公司编制的《2023 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,

并经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、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,我们认为,公司

编制的《2023 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内容真实、准确、

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。公司 2023 年半年度募集资金

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

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,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《2023 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

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》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(本页无正文,为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署

页)

签署人:

黄列群_________________

周素娟_________________

翁   洪_________________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年   月   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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